原住民族委員會「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」資本門計畫申請,申請受理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
原住民族委員會「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」資本門計畫申請,申請受理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
「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 」 申請須知
壹、 依據: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 指標性 計畫 。
貳、 目的
發展原住民族特有農產業,深化特色農業、栽培管理、簡易加工、行銷推廣及通路升級,並配合政府推動的「 3章 1Q」與「智慧農科技農業」等政策,振興部落農產業、創造就業機會。計畫將以「智慧化科技農業」、「 2050淨零轉型」及「創造產業發展與就業機會」等四大面向作 為 計畫基礎核心,達到原住民族農業的創新與永續發展之目標。
參、 實施期程: 自 計畫核定日 起至 114年 12月 31日 。
肆、 補助單位
一、 依法登記經營之原住民族合作社、 協會 。
二、 農民團體 (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第 1項第 7款規定) 。
三、 原住民班員比 率 達 70%以上之農業產銷班。
四、 直轄市、縣市政府 及 鄉 (鎮、市、區 公所 (僅補助行銷推廣服務項目 。
伍、 補助項目 內容 及額度
一、 補助項目 (依計畫性質分別提送,不得併案之
(一) 經常門計畫:
1. 農產品牌建立與市場通路拓展:建立原住民族特色農產品牌,推廣當地傳統農產品,吸引更多消費者並擴大市場規模,提升農業價值鏈。實體通路以專賣店、百貨專櫃及宅配為主,網路行銷強調友善(有機)農業生產,並結合淨零減碳目標支持部落品牌理念。透過部落或合作社主導的模式,確保族人經濟利益不受剝削。
2. 行銷推廣項目:推廣原住民族營養、均衡飲食、傳統農作及飲食文化相關活動,如結合部落辦理符合「食農教育法」規範之體驗、市集、展售會相關活動,吸引遊客體驗原住民族飲食文化,促進觀光業發展,增加當地經濟收入、創造出獨特飲食文化、觀光農業體驗品牌效益,評估品牌經濟價值及消費者認同度等價值。(不含預算法 62-1條之媒體宣導費)
3. 友善防治野生動物危害之措施(如防鳥網、相關驅鳥裝置):於計畫申請時,應具體說明採購項目並敘明是否含工資,須檢具型錄規格及估價單等資料供審查。
(
二) 資本門計畫 【應先取得農業部及所屬機關、直轄 市、縣市政府(含公所)核定函且於計畫申請時,須檢具機具型錄及估價單等資料方符合提送要件】
1. 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(參照農業部農糧署最新公告之補助牌型) 。
2. 強化農糧(非農糧)產品冷鏈設施(備)(不含車輛) 。
3. 農業類機具設備。
二、 補助 額度:
(一) 經常門 計畫 總經費至少編列 20%自籌款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 200萬元 。
(二) 資本門 計畫 為擴大族人農業發展, 經農業部及所屬機關、直轄 市、 縣市政府(含公所)核定補助 計畫者 最高額外 補助總經費 10%。
(三) 經其他 機關 如 農業部及所屬機關 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共同補助者,請詳列預估各機關補助額度。
其他詳情請詳
官方網頁:https://www.cip.gov.tw/zh-tw/news/data-list/DD56092E0C92EC1F/2CC8DF5F99FF2CC800E8C492BB127D42-info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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